蘭西服州市將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
  削山造地工程票貼列為重點檢查對象
  每日甘肅網-西部商報訊(首席記者丁煒娜)蘭州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《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》,要求蘭州市各縣區、各部門針對地質災害方之中凸顯出的三個薄弱點,進行自查排查摸底排查。據悉,2014年元旦後,蘭州市政府將組織聯合檢查組對縣區、市直相關部門和中央、省屬在蘭有關單位的地質災害隱患自查、排查落實情況開展抽查,對排查、監測等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指出問題、嚴肅批評、掛牌督辦,永慶房屋對二次驗收不合格的要嚴肅追究責任。
  地質災害防治存在三大問題住商和薄弱環節
  目前,蘭州市現有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4809處。目前全市有66萬群眾生活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區,有鐵路、公路、水庫、通訊線路、電力設施、提灌工程、廠礦企業、居室內設計民區、名勝古跡等約2600多億元財產安全處於地質災害的直接威脅之下,防治形勢非常嚴峻。2013年年初至12月上旬,蘭州市已累計發生小型以下地質災害17起,死亡1人。
  2013年,蘭州市各級政府、有關部門通過組織多次拉網式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和安全檢查,發現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存在三大問題和薄弱環節,是引發滑坡、地面塌陷、崩塌等地質災害的重要原因。這三大問題是:一是應急能力不足,有些應急預案針對性和操作性還不夠強,監測、避險、施救等安全防範措施還不夠細化;二是正在實施的鐵路、公路、商業住宅建設、水力、電力等重點工程活動強度較大,還存在選址不當、地質災害治理和防護不到位等問題;三是在建工程的施工人員缺乏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意識,對作業場地、斜邊坡不合理開挖、加載或隨意堆放棄渣棄土、在坡體上任意加載修建臨時住房和任意排放生活污水,有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、監理單位甚至不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合格資質。
  加大對在建工程的監管力度
  針對暴露出的問題,蘭州市政府要求在堅持屬地管理的前提下,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,立即組織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再次進行全面、徹底排查。重點排查正在實施的鐵路、公路、水利、電力等建設活動強度較大、對地質環境擾動強烈、易人為引發地質災害的重點工程項目和區域,其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設情況;削山造地工程可能引發的滑坡、塌陷情況;山區農村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增減變化情況。
  同時加大對在建工程的監管力度。要對項目選址、報批嚴格審查把關,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開展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“先治理、後建設”的規定,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後再開展工程建設。要嚴格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、勘查設計、施工、監理和安全生產等行業準入制度、規定。施工企業要自覺接受檢查,未經允許嚴禁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從事採礦、挖方取土和工程建設等活動。同時要嚴防對斜邊坡進行不合理開挖或隨意加載,避免人為引發崩塌、滑坡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。  (原標題:蘭州市將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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